mit陈刚教授向法院申请制裁美国检察官,指其利用公共舆论干扰司法公正-ag凯发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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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t陈刚教授向法院申请制裁美国检察官,指其利用公共舆论干扰司法公正

2021/02/06
导读
新闻通稿选择性截取邮件部分内容,误导公众

1月14日,麻省理工学院华人科学家陈刚在美被捕,后被保释。图源:http://meche.mit.edu/people/faculty/gchen2@mit.edu




 导  读  -
麻省理工学院(mit)陈刚教授被捕,引起了中美科学界高度关注。2月4日,陈刚教授通过律师向法院提出动议,申请制裁美国司法部马萨诸塞州区检察官安德鲁·莱林(andrew lelling),因其利用公共舆论干扰司法公正。



编译|吴思敏 尤嘉 仲英杰 于铭骞 李玉荣

责编|陈晓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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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11 月1 日,美国时任司法部部长杰夫•塞申斯 (jeff sessions) 宣布提出由司法部牵头、联邦调查局(fbi)等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的 “中国行动计划” (china initiative),称要从盗窃商业机密、经济间谍、情报活动和学术渗透等方面,对其所认为的中国对美国国家安全造成的威胁进行反制。马萨诸塞区的美国检察官安德鲁·莱林(andrew lelling)是该计划美国检察官工作组的五位成员之一。

 

美国检察官安德鲁·莱林(andrew lelling) 被指在陈刚案中利用公共舆论干扰司法公正。图源:https://www.justice.gov/usao-ma/meet-us-attorney


美国东部时间2021年1月14日,在特朗普卸任美国总统前一周,知名华人学者、麻省理工学院(mit)机械工程系前主任、美国工程院院士陈刚遭起诉并被逮捕。根据美国司法部马萨诸塞州区检察官办公室当天公布的新闻通稿,陈刚面临三项刑事指控,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25万美元的罚款。1月19日,大陪审团对陈刚正式提起诉讼。

 

该消息引发中美舆论哗然。1月22日,mit 校长就媒体报道中提到的mit与南方科技大学的合作以及陈刚在其中的作用进行公开澄清,,而且合作中涉及到的2500万美元用于双方的合作研究和教学活动,以及mit的建筑翻新和研究生奖学金。

 

2021年2月4日,陈刚的律师布莱恩·凯利(brian t. kelly)和罗伯特·费舍(robert fisher)向法院提出动议,申请制裁美国司法部马萨诸塞州区检察官安德鲁·莱林,因为其在陈刚这一案件中利用公共舆论干扰司法公正,其中包括在大陪审团决定正式起诉之前,通过新闻发布会和新闻通稿发布不实信息,且在知晓真实情况后未对不实信息未做任何纠正。

 


动议书认为,在立案的过程中,对重罪的起诉有决定权的大陪审团虽然可以使用,但莱林选择在1月13公布了详细的刑事起诉状(criminal complaint, “起诉状”),以便对此案进行更多的舆论宣传。

 

凯利和费舍在动议书中表示,莱林为了尽快处理该案,违反了《美国马萨诸塞联邦地区法院地方法规》第83.2.1条的规定,并试图掩盖这一违规行为。

 

“起诉状和当天莱林在新闻发布会上的声明,以及他办公室的新闻稿,都对公众和未来的陪审员产生了误导。基于此,陈刚教授提请法院制裁莱林。” 动议书写道。

 

《美国马萨诸塞联邦地区法院地方法规》(local rules of the 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district of massachusetts)第83.2.1条: 

 

“在未判决或即将审理的刑事诉讼中,如果有合理的可能性干扰公正审判或以其他方式损害司法公正的,任何律师均不得发布或授权发布理性自然人期望通过公共方式传播的信息或意见。

……

从被捕之时起…… 直到开始审判或未经审判而进行处置为止,与起诉或辩护有关的律师不得发布或授权发布理性自然人期望通过公共方式传播与该事件有关并与……被告的品格或名誉有关的法外陈述……(或者)对被告的有罪或无罪、案情实质或案件证据的任何意见 。”

 


1


正式起诉未定

检察官先对被告评头论足

 

2021年1月14日上午,陈刚在美国马萨诸塞州的家中被捕,面临三项刑事指控,包括两宗电信欺诈罪,一宗未能上报国外银行账户的指控,一宗虚假陈述的指控。

 

陈刚的律师凯利和费舍在动议书指出,针对陈刚的起诉状及其后的正式起诉书(indictment)均未指控陈刚背叛美国,例如违反出口管制法或传递机密信息 。

 

但是,就在起诉状披露后的几个小时,美国马萨诸塞联邦地区法院检察官莱林举行了新闻发布会,介绍陈刚案子的情况。

 

动议书认为,莱林在新闻发布会上向媒体发表了 “许多虚假、极具煽动性的言论”,这些言论质疑陈刚教授的 “人格和声誉”,而且莱林还对‘被告有罪或无罪,涉及案件的是非曲直或案件的证据’给出了观点。

 

例如,莱林在新闻发布上称,“起诉状上的指控暗示,这不仅事关贪婪,而且事关对于中国的忠诚。”

 

“莱林对于陈教授是否忠于美国的猜测是极具侮辱性的,并就陈教授的 ‘人格和声誉’ 评头论足,违反了马萨诸塞州联邦地区法院的地方法规。此外,莱林的声明没有真实地反映起诉状中的指控。陈教授未被指控犯有《美国法典》中表明忠于外国的任何罪行,而是被指控在填写联邦表格上犯有错误。起诉状中没有任何内容表明陈不忠于美国。” 动议书写道。

 

动议书指出,莱林还说过,“需要明确的是,联邦经费的申请要求披露受到资助的国外活动和奖项的信息”,而这样的说法显然涉及到了案情的是非曲直。

 

凯利认为,莱林关于陈教授申请能源部(doe)经费的说法完全不准确,因为陈刚在填写doe表格时,doe的表格对于这一问题讲得并不清晰。虽然doe后来修改了表格以便获取更全面的信息,包括针对多种潜在利益和承诺冲突的相关信息(包括外国政府的人才引进计划)进行了大幅修订,但陈刚是在doe修改表格前提交的经费申请,“这一事实被莱林选择性忽略了”。

 

另外,莱林在新闻发布会中还称,自2013年以来,陈刚接受了1900万美元的美国联邦资金,但也接受了2900万美元的外国资金,包括来自中国政府支持的一所公立研究大学的大量资金。


动议书指出,莱林的这一表述违背了《美国马萨诸塞联邦地区法院地方法规》第83.2.1条例,因为这也涉及到了具体案情。另外,这完全是不实的。在莱林召开新闻发布会后第8天,麻省理工学院校长拉斐尔·莱夫(rafael reif)特意写了一封公开信纠正莱林的错误(莱夫的这一公开信,),指出陈刚与南方科技大学的合作并不是其个人的行为,而是系与系之间的合作,是受学校的支持的。


“这项协议向麻省理工学院支付2500万美元,分五年支付。其中1900万用于合作研究和教育活动,600万是资助麻省理工学院建筑修葺以及研究生奖学金…换句话说,这些资金用于一大批同事的工作,和麻省理工学院的科研和教育事业。” 莱夫在公开信中写道。


凯利和费舍指出,莱林在新闻发布会上的表述以及政府的指控“极其不准确”,因为正如mit校长所证实的,来自国外的资金最终流向了mit而不是陈刚。


“从这点来看,莱林明显违背了马斯诸塞州职业人员行为第4.1条关于对他人陈述的真实性的规定。无论莱林在新闻发布会时是否知道自己的表述为假,但现在他知道了他的表述为假,却没有尽力去纠正它。”该动议书写道。



2


新闻通稿选择性截取邮件部分内容

误导公众


1月14日,马萨诸塞州检察官办公室发布了一份新闻通稿,标题为 “mit教授被捕,被指控基金诈骗”,指控陈刚未能向美国能源部(doe)披露他为中国所做的工作。


新闻通稿称,陈刚自2017年到2019年在中国多个实体担任咨询职务,还向美国能源部申请了一个项目,资助其在mit的工作,但没有根据美国能源部的要求披露其与中国的这些关系。新闻通稿甚至截取了陈刚在2016年2月发给自己的一封电子邮件,以说明陈刚为促进中国科学和经济发展付出的努力。

 


1. 促进与中国的合作;

2. 建议中国把创新(科学)作为关键和核心;

3. 中国经济排名第二,但技术和人力资源远远落后这一位置;

4. 我们正在付出巨大的环境代价、不可持续的代价,以及劳动力成本;

5. 对于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我们必须依靠技术,不能像过去那样发展;

6. 科学创新成为核心,我们意识到不仅仅是自主创新,还需要国际化来规划和促进。闭门造车的创新是行不通的,创新也是驱动力。


这封邮件的内容得到了很多媒体的报道和引用。


然而,令人大跌眼镜的是,根据陈刚律师提交的这份动议书,这封邮件实际上是陈刚在参加一个演讲的笔记摘要,而且这个演讲有mit负责联络外部合作的高级管理人员一起参加。


动议书显示,在陈刚收到这封 “暴露” 其推动中国科学和经济发展所做的努力的邮件五个小时后,他的邮箱收到了第二封邮件,其清楚地表明:


(1)撰写上面摘录的当天,陈教授在波士顿出席了一个中国政府官员公开演讲,

(2)负责联络外国政府官员的mit高级管理人员也参加了会议,并且

(3)mit的高级管理人员感谢了陈教授的出席,并与他探讨了mit是否应该,以及如何与演讲人所在的组织进行合作。


此外,在起诉状和新闻通稿中,动议书指出,都没有包括第一封邮件的最后一句话。这句话是:


“如果mit和我有相同的想法,我们可以认真计划,(此处为出席讲座的mit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字)我们就可以一起工作。”


“毫无疑问,因为如果包含了这句话,就完全违背了引用这封邮件的初衷。” 动议书写道。“政府对这封邮件的选择性使用既奇怪又令人不安。”


凯利和费舍指出,政府在新闻通稿和起诉状中截取了这封电子邮件的一部分,“干扰了公正审判或损害了司法公正”。


动议书还指出,1月19日大陪审团通过的正式起诉书,完全删除了对这封电子邮件的任何引用,尽管目前尚不清楚莱林是否在大陪审团之前对这封电子邮件做过不当提及。


动议书强调,“除了试图通过错误的详细公开文件对陈刚进行不公正的、偏见性的宣传外”,莱林办公室请求在起诉状发布后的五天就正式起诉陈刚,按照常理等着1月19日逮捕陈刚就可以了,但其却在1月14日提交起诉状后就采取行动,根本就没有必要。


“该项调查已持续了一年多,陈刚教授已是在劫难逃。莱林在新闻稿和投诉书中将偏见和不准确的 ‘证据’ 插入公众视线,却又在五天后(1月19日)的正式起诉书中完全删除。” 动议书指出,莱林的新闻稿 “干扰了公正的审判或以其他方式损害了应有的司法公正”。

 


3


动议书要求法院依法制裁莱林

 

《美国马萨诸塞联邦地区法院地方法规》第83.2.1条代表了联邦地区法院对最高法院指示的部分回应:“法院必须依据规章制度采取措施,以保护其程序免受外界偏见的影响。禁止任何检察官、辩护律师、被告、证人、法院工作人员或法院管辖下的执法人员破坏其职能。”

 

因此,“任何律师,更不用说拥有权力和威望的美国检察官,都不得做出虚假的法外陈述,从而妨害陈刚获得公正审判的能力。” 该动议书写道。

 

动议书最后指出,根据《美国马萨诸塞联邦地区法院地方法规》第83.6.4条,要求该法院依法制裁莱林,包括公开谴责美国检察官莱林;要求莱林遵循《地方法规》第83.2.1条;要求莱林从网站上删除其办公室的新闻通稿,或至少要求其办公室引用2016年2月26日的第一封电子邮件的全文,及约五个小时后的第二封电子邮件全文;采取法院认为适当的任何其他的补救措施等。


 参考资料:

1. 陈刚动议书全文:https://www.universalhub.com/files/gangchen-sanctions.pdf

2. https://www.justice.gov/usao-ma/pr/mit-professor-arrested-and-charged-grant-fraud

 

制版编辑 卢卡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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